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解放门地区道路严重破损维护及挖占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1-24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21    评论:0    
核心提示: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解放门地区道路严重破损维护及挖占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解放门地区道路严重破损维护及挖占恢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2023227C

项目名称:解放门地区道路严重破损维护及挖占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8,584.8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解放门地区道路严重破损维护及挖占恢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解放门地区道路严重破损维护及挖占恢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磋商响应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供应商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磋商响应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1)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13)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时,于开标前线下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两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且在封袋正面标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80号长和国际F座22层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关于“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提前做好线上开标准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9-87312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80号长和国际F座22层

联系方式:029-86522030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科、陈丹、倪莹

电话:029-86522030转806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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