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乡落星村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0-13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90    评论:0    
核心提示:河口乡落星村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口乡落星村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3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AZ1183-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5-2023-00715

3、项目名称: 河口乡落星村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08.3572 (万元)

6、最高限价: 108.3572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为路面及交安设施,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5.5米,结构形式为6.0cm厚AC-16C沥青砼上面层。项目路线全长1.755公里,其中落张线K2+393.00~K3+373.00(长0.980公里)、九古线AK9+402.00~AK10+177.00(长0.775公里)。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小组不予采信;

6.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6.5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程师、质量员、施工员各 1 人)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③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6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程师、质量员、施工员各 1 人)最近三期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须是该供应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9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工程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大桥路4号

联系方式: 19986665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宜昌阳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步行街13-101

联系方式: 0717532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传凤

电话: 071753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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