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日期:2021-11-04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463    评论:0    
核心提示:广东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近日,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通告”规定,在本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前述车辆需按照有关规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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